保護動物就是維護生態平衡
救助野生動物
(相關資料圖)
守護綠水青山
隴南多地公安機關
在打擊違法犯罪的同時
積極救助野生動物
使其重新回歸大自然
用實際行動守護自然生態
野生大鯢“落難”公安助其安全“回家”
近日,甘肅省隴南市武都區公安局接到甘肅省森林消防總隊隴南支隊的報警求助稱,他們在野外開展訓練時,在一處訓練取水點發現了一條長著四只腳的“魚”擱淺在河邊,疑似是國家保護動物“娃娃魚”,請求協助處置。接警后,武都區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民警立即趕往現場。
民警趕往現場后,經查看鑒別,這條“魚”確為野生大鯢,因叫聲像嬰兒啼哭,俗稱“娃娃魚”,經測量,野生大鯢體長59厘米,體重約6.5斤,屬成年大鯢,且未發現受傷痕跡,推測可能是近期降雨導致大鯢棲息地的河谷水位上漲,從而誤入附近河邊。
由于當前氣溫較高,考慮到野生“娃娃魚”的生活習性和對生存環境的要求,森林警察大隊民警協助消防救援人員用攜帶的水囊裝滿山泉水對“娃娃魚”進行靜養觀察,并隨后在附近適生水域進行放生,確保“娃娃魚”安全回歸自然。
救助放歸黃麂
近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康南大隊民警接到康縣城關鎮熱心群眾報警稱:有一野生動物闖入門店內,請求康南大隊進行救助。接警后,大隊民警迅速趕往現場,民警通過現場仔細觀察辨認,該野生動物系國家“三有”野生動物黃麂,該黃麂體型較小,雌性,仍處幼年,右后腿有輕微擦傷,民警隨即對傷情進行簡單處理后,帶回大隊進行觀察。
經一晚觀察,該黃麂無其他明顯外傷,已恢復行動能力,具備放生條件。大隊民警駕車將該黃麂帶至無人的山區放歸自然。
家中闖入一只“毛冠鹿”
近日,文縣公安局石雞壩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稱:“家中闖入一只野生動物,需要民警幫助”。接警后,民警立即趕赴居民家中,確認野生動物對居民并無危害后,便協同森林警察大隊民警,將其送往岷堡溝林場,通過林場工作人員確認,此動物是“毛冠鹿”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經過檢查,發現其并未受傷,具備放生條件,隨后民警將“毛冠鹿”帶至林場野外放生。
近年來,文縣公安局主動作為,積極開展野生動物救助,加強保護宣傳教育,不斷增強了人民群眾愛護野生動物、保護野生動物意識,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
大蛇“闖”進信用社
6月7日,隴南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清河派出所接康縣岸門口鎮信用社工作人員田先生電話報稱:信用社院內發現一條大蛇,影響了正常工作秩序。
民警迅速到達現場,在田先生的指引下,民警發現大蛇所處位置高且空間狹窄,圍墻上還有倒刺防護網,捕捉難度大。民警帶上手套及簡易捕捉工具,經當地熱心群眾及信用社工作人員主動配合搬來梯子,民警爬上圍墻頭驅趕大蛇,大蛇竄出縫隙急速爬向圍墻頭的倒刺防護網,民警迅速抓住時機按住大蛇頭部,為防止倒刺防護網對其造成傷害,民警慢慢的將大蛇軀體從防護網內取出并裝入事先準備好的編織袋內。
民警向保護野生動物的熱心群眾及田先生表達了感謝后,將該大蛇帶回派出所,經查看判斷該蛇為黑眉錦蛇,體長175厘米,軀體直徑6.5厘米,無明顯外傷,且身體健康,活躍性高,符合野外生存條件,隨后民警將該黑眉錦蛇帶到人煙稀少的山林放生。
警方提示:
野生動物是人類的朋友,是大自然賦予人類的寶貴自然資源,保護野生動物,維護自然生態平衡,關系到人類的生存與發展。如遇到野生動物受傷、進入民居家覓食等情況,應及時報警或與林業部門取得聯系,使得野生動物能得到及時的救治和放生,若發現不法分子非法捕獵野生動物的行為,請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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