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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考統考招生計劃(擬)(江蘇)
拓展內容:
普通類專業錄取實行“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即先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根據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當實際投檔成績相同時,采用新高考綜合改革(“3+1+2”模式)省份,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則參考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史類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理工類考生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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