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蜀黍一直說
喝酒可以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但是
喝酒+開車
是萬萬不行的
但總有駕駛人心存僥幸
在違法與犯罪的邊沿試探
現將近期查獲的酒醉駕人員曝光
希望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
酒醉駕曝光臺
2023年9月4日00時31分許,郭*標酒后駕駛輕便二輪摩托車行駛至龍海區浮宮鎮鎮前路路段,被龍海交警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現場檢測,酒精含量為25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2023年9月3日00時50 分許,王*偉酒后駕駛小型汽車行駛至龍海區省道219線474公里450米路段,被龍海交警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現場檢測,酒精含量為72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2023年9月3日00時04分許,黃*六酒后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至龍海區海澄鎮嶼上村路段,被龍海交警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現場檢測,酒精含量為22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2023年9月2日21時55分許,姚*聰酒后駕駛二輪機動車行駛至龍海區石碼鎮錦江道路段執勤點,被龍海交警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現場檢測,酒精含量為29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2023年9月2日22時24分許,黃*平酒后駕駛輕便摩托車行駛至龍海區海澄鎮黎明村路段,被龍海交警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現場檢測,酒精含量為38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酒后駕駛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一次記12分,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是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交管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交管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交管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一次僥幸可能相伴一次危險
一次大意或許釀成一場事故
漳州交警再次提醒大家
堅持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乘車人更要主動勸阻酒醉駕行為
拒絕酒駕 人人有責
漳視新聞綜合漳州交警
編 輯/淳 言
審 核/陳 欣
監 制/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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